重磅政策消息:今后在上海办理公司设立或股东、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一般只需向登记机关提交股东、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如果不能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并附有公证文书或律师见证意见即可。
新规于2015年6月2日起实施。
简单说:就是把股东身份证原件交给开业啦,不用人到场就可以办理公司注册、法人变更手续了,超方便。
操作特点:对公司设立或者股东、法定代表人变更等主要由企业自主决定的事项,登记机关原则上不再实施实质性审查,不要求全体股东当场办理,不要求当事股东亲自办理。
《办法》规定: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时,申请人应出示股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不能出示的,申请人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的公证文书或律师见证意见。
办理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时,申请人应出示新股东、出让股东及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不能出示的,申请人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的公证文书或律师见证意见。
对涉嫌虚假申请材料,登记机关可要求企业有关股东、法定代表人对申请材料进行确认。若有关股东无法亲自到场确认,还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一是在公证机关办理公证;二是委托律师进行见证;三是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上海加快建设科创中心22条意见发布才一周多,首条政策措施今天就已落地,上海市工商局发布并实施《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针对创新创业型初创企业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过于繁杂的问题,工商管理部门原则上不实施实质性认定审查,允许企业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通过多种方式申办股东变更登记,放松政府对于企业自主经营的管制。
仅凭两张股东的身份证,才5分钟,开业啦的服务人员就帮助上海奇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办完了公司核名的提交手续,成为《办法》施行后首批“尝鲜者”。“如此高效的‘上海速度’,我们期盼已久。”
建设科创中心,创新创业者是基础,更少不了投资的扶持,因此上海要为各类创业者在股东及法定代表人的登记程序上松绑。《办法》引入了“负面清单”的监管思路,规定只有两种情况下,登记机关需要对涉及股东、法定代表人身份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实:登记机关在审查中发现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涉嫌虚假,或者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等利害关系人在登记前反映申请人提交材料涉嫌虚假。其余情况下,办理公司设立或股东、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一般只需向登记机关提交股东、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如果不能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并附有公证文书或律师见证意见即可。
“《办法》可以说是为创新创业者量身定制的。”市工商局注册处处长俞培刚表示,传统企业股权结构相对稳定,可能几年都不会变更,而科创企业规模比较小,在发展过程中需要引进很多新的投资人,为了激励员工,往往还会进行股权激励,因为股东变更一年跑两三次工商局很正常。如果没有便捷高效的股东变更登记程序配套,将极大地增加企业的时间和财务成本,束缚创新创业的手脚。
不过俞培刚强调,解放了企业的手脚,就意味着企业要承担起更大的社会责任和面对更多的市场风险。如果登记机关需要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核实,股东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到现场签署《签章真实性承诺书》,不能到场的要委托代理人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文书或律师出具的见证意见,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及当事股东身份证明原件,到现场签署《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对于提交虚假材料等采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而取得公司登记的企业,登记机关还将采用信用监管,一方面依法撤销公司登记甚至吊销营业执照,一方面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据业内人士分析,《办法》施行后,还将充分带动律师见证等业务的发展。现在除了所有股东集体到场,《办法》还允许通过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委托律师进行见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带好相关股东身份证代表公司作出承诺等多种方式来替代,这让企业在办理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时,有了更多选择,可以游刃有余,毕竟相比遍布全国的律师事务所和第三方公证机构,现有登记机关的业务受理点是有限的,而股东、法定代表人亲临现场的时间也是有限的,“相信几十名股东齐聚工商局的‘壮观’景象将不再出现。”